光纜耐濕試驗方法:
耐濕試驗應該按照GJB 915A-1997方法102進行。應在試驗前后測量試樣外徑;試驗期間和試驗后測量光透射性能變化,并在試驗后采用十倍放大鏡進行外觀檢查。
光纜耐濕試驗要求:
光纜按照上述試驗方法進行試驗后,護套應無軟化、表面損傷或識別標志損壞;光纜外徑變化應不大于10%;試驗期間在上下限工作溫度下以及試驗后,每根光纖的光透射性能應不大于下表的值。
光纖類型 |
光透射性能變化允許值 |
機械試驗 dB |
環(huán)境試驗 dB/Km |
多模 |
0.5 |
0.5 |
單模 |
0.2 |
0.3 |
光纜貯存溫度:
試樣應置于下限貯存溫度±2℃下至少240h,然后置于環(huán)境溫度下(24±1)h,再置于上限貯存溫度±2℃下至少240h,最后恢復至環(huán)境溫度下(24±1)h。應在試驗后測量光透射性能變化,并在試驗后采用十倍放大鏡進行外觀檢查。
光纜按照上述試驗方法進行試驗后,護套表面應無破裂和損傷;每根光纖的光透射性能不大于上表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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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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