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驗安裝
應選擇產品中有代表性的驅動裝置作為試驗樣機并提供能按照第9~17章的要求進行試驗的手段。應按要求提供電動、氣動和液動等原動力的連接機構,整個試驗期間應采用同一驅動裝置樣機,并應按型式試驗計劃的要求確定安裝方向。
2試驗順序和要求
型式試驗應按一定順序進行,在進行設計基準事件試驗之前,試驗順序應使樣機處于鑒定壽命期間可能存在的最惡劣狀態(tài)。所有的試驗應在同一樣機上進行。樣機在結構、材料和加工工藝相同的設備中應具有代表性。若情況合適,型式試驗將按下列順序進行(如果其他順序被證明與現有順序相比同樣嚴厲,或更嚴厲,則可被接受):
a)試驗前檢查;
b)基準功能試驗;
c)熱老化試驗;
d)輻照老化試驗;
e)循環(huán)老化試驗;
f)加壓循環(huán)試驗;
g)振動老化試驗;
h)地震模擬試驗;
i)設計基準事件(DBE)輻照試驗;
j)設計基準事件(DBE)環(huán)境試驗;
k)試驗后檢查。
在c)~j)各項試驗后,應對樣機進行中間檢查。
4檢查
4.1試驗樣機檢查
應按照試驗計劃在鑒定試驗前和完成各項鑒定試驗后對試驗樣機進行檢查
4.2試驗前檢查
應按照試驗計劃進行下述項目的試驗前檢查:
a)控制裝置的設定;
b)緊固件的固緊;
c)原動力—驅動系統;
d)試驗設備校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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