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和排液元件應燒結(jié)或按照相關(guān)標準的規(guī)定粘結(jié),或用其它適用的方法固定到合適的安裝部件上構(gòu) 成可安裝部件。
呼吸裝置和排液裝置的承受壓力能力試驗程序
各類氣體的參考試驗壓力為:
—— I 類:1200 kPa
—— IIA 類:1350 kPa
—— IIB 類:2500 kPa
—— IIC 類:4000 kPa
為了試驗,用柔性薄膜覆蓋呼吸和排液裝置的內(nèi)表面,參考壓力應是上述給出的部件擬用于氣體類 別的相應壓力。
應進行下列之一的過壓試驗:
—— 1.5 倍參考壓力試驗至少 10s。然后,每個部件應進行例行試驗,
或 —— 4 倍參考壓力試驗至少 10s。如果試驗合格,不要求制造商以后對被試型號的所有部件進行例行試驗。
標簽:檢測,
|